祝贺我司承接中昂翠屿湖项目保安服务

合作确认函
致:佛山市安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经双方协商--致,我公司委托贵公句承接中昂翠屿湖项目保安服务事宜.由于合同进入审核流程,为了贵公司尽快开展保安职务工作,保证人员按约定配备到位.现特发此确认函件,具体合作事项约定如下:
1、合作期限:2018年11月I日至2019年10月31日,共12个月;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,根据实际情况,经双方协商同意,方可续签。
2、进场时间:贵公司应在2018年10月31日安排所有人员进场,并根据我公司负责人要求与现场安保公司完成所有对接工作,并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承接我公司保安服务工作,具体事项按合同约定/我公司要求执行.
3、服务费用约定: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保安员9人,其中包含保安队长1人.该服务费用均为含税(税率:5%,増值税普通发票),即保安员:4300元/人/月,保安队长:,5100元/人/月/日;月度服务费用合计:40300元.大写:人民币肆万叁佰元整,最终服务费按派驻实际出勤情况并经我公司核实无误后按实结算。
4、付款方式:月结.即由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当月度相关考勤记录及请款资料,并经我公司核实无误后.于次月30日前按实发生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。
5、除上述约定外,其余事项均按后期签订合同约定为准。
单位名称:中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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